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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女为救病母要卖肾 孝心可嘉但做法不合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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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12-4 19:19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人物档案     
    姓名:张玉(化名)年龄:26岁住址:抚顺市     

     “母亲给了我生命,现在她有困难急需帮助,我没别的办法,只能卖肾了!”昨日下午,抚顺26岁的女青年张玉(化名)找到本报记者说。

    张玉说,母亲冠心病再次发作,而且债主一直在催债,她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,“我只想马上救母亲!”

    生意亏本继父躲债逃走

    张玉的母亲今年50岁,几年前,她和张玉的继父在抚顺市将军地区经营了一家送货的小公司。今年8月中旬,这家公司经营不善,赔了好多钱,张玉的继父为了躲避欠债逃跑了,一直到现在也没有音信。“我到现在才知道,母亲被继父骗了。继父走了以后,我们家还欠8万多元外债。”张玉介绍,“这半年,我妈就带病坚持挣钱还债,现在还有1.5万元债务。”

    张玉说,这些钱对于她家来说就是天文数字,她家连房子都没有,只能租廉价房住,而且她的妹妹还在外地上学。

    孝女情急要卖肾救母亲

    “看着妈妈生病还被逼成这样子,我心里太不好受了!”张玉介绍,她原来在沈阳有份工作,为了回来照顾妈妈把工作辞掉了。“当女儿的,实在没办法帮助妈妈,我恨我自己。我现在就想,要是能有人帮我妈妈,我干啥活都行。”张玉哭着说。

    无奈之下,张玉想到了卖器官。对此,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王向伟律师认为,张玉的孝心可嘉,但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。目前,关于器官的捐赠和移植,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但将活体器官作为商品来进行交易肯定不被法律允许。

    对话孝女

    记者:买卖器官是违法的,你知道吗?

    张玉:我知道,但是救我妈要紧。

    记者:你没考虑卖器官会对你自己身体不好吗?

    张玉:没想那么多!我现在只想救妈妈。

    记者:你妈妈知道(卖肾救母)这件事吗?

    张玉:她不知道,我不敢让她知道,我怕她更加着急,她心脏不好……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?(一直在擦眼泪)     

首席记者 周立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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